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指导中心
会员履行的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时交纳会费;

(五) 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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