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黑龙江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残就业[2017]1号)要求和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赛制安排,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定于2017年下半年举办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宜生到家杯”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引导全社会深入了解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顺应市场需求,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培育高技能人才、接轨国际竞赛。引领广大残疾人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残疾人走技能成才之路。
二、竞赛组织
“宜生到家杯”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序列,批准为国家级二类竞赛。由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云南省残联具体承办。设立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宜生到家杯”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有关竞赛的重大事项。组委会设立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赛日常工作和技术工作。各参赛单位应组建竞赛工作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选手选拔、培训及组队参赛等系列准备工作。
三、竞赛时间地点
定于2017年下半年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赛期4天。其中:报到及理论考试1天,竞赛1天,评判、技术点评及闭幕式1天,撤离1天。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内容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培育高技能人才、接轨国际竞赛为目的,设置以下2个竞赛项目: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程序)
茶艺师(茶艺)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裁判人员统一制定竞赛规则。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要求为基准,并参照相关行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竞赛试题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分值比例大致为2:8。竞赛标准及可公开部分试题内容将提前公布。
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期间,将同时举办残疾妇女手工制作类竞赛交流活动和年度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交流活动(有关参赛名额及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参赛名额及条件
(一)参赛名额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单独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选手不超过6人,其中每项不超过3人(竞赛承办省每项可增加1人)。
代表队选手与工作人员数量原则按4:1配备。
(二)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要求从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软件、制造、居民服务业等)从业人员或培训后待就业人员中选拔产生,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身体状况稳定。在历届竞赛中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竞赛表彰奖励
组委会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表彰相关规定,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表彰奖励原则
本届竞赛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表彰奖励范围
1.取得各竞赛项目获奖名次(前8名)的优秀选手。
2.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
3.未获得名次,但表现突出,创意独特,体现顽强拼搏和奋发向上精神的优秀选手。
4.在竞赛组织和参赛期间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三)获奖名次和团体积分
1.获奖名次:各项目取前8名。
2.团体积分办法:
各代表队团体积分为本队参赛项目获奖选手积分总和。其中各项目第1名积10分,第2名8分,第3名6分,第4至8名依次递减1分,未取得竞赛获奖名次的选手不计入团体积分。
(四)表彰奖励内容
1.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对各项目全国竞赛取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牌
各项目取得竞赛获奖名次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杯;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3.竞赛组委会设立拼搏奖、优秀技能奖等,对未获得竞赛名次,但技能突出、表现优异的参赛选手颁发证书与奖牌,给予表彰奖励。
4.竞赛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团结协作奖和道德风尚奖,对在竞赛组织和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证书和奖牌,给予表彰奖励。
七、其他事宜及要求
各省要认真制定竞赛筹备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竞赛系列组织保障工作。要依据通知精神,务求工作实效,坚持勤俭备赛,认真组织选拔和赛前强化培训。要加大赛前赛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技能竞赛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推动作用,树立典型案例,引领广大残疾人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深入钻研职业技能、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本省参赛选手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合理制定赛后获奖选手职业资格晋升办法。
八、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宁李明
电话:010-68060652 68060653
传真:010-68060622
E-Mail:limingtear@126.com
附件:1.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竞赛项目标准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准对照表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
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李强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袁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王兴宁云南省残联理事长
委员:马自荣云南省残联副理事长
刘京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宋晨曦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副处长
徐彦国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金政北京宜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负责研究确定竞赛总体方案,协调解决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竞赛各项工作。
筹备期间,组建以云南省残联为主的筹备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筹备和实施工作。竞赛期间,筹备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自动转入组委会,统一组织竞赛活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宁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成员:王婷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欣欣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干部
李明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干部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提出筹备和组织工作安排建议,落实组委会议定事项,承办组委会领导交办事宜,联系云南省筹备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并指导、督促其落实筹备组织工作。
组委会根据竞赛筹备组织工作进程,还将适时设立竞赛评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赛技术、监督、评判等工作。
附件2
竞赛项目标准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准对照表
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应项) | ||||
竞赛所涉职种名称 | 竞赛项目名称 | 细类(职业) | 小类 | 中类 | 大类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 | 4-04-05-01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4-04-0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 | 4-0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 | 第四大类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茶艺师 | 茶艺 | 4-03-02-07茶艺师 | 4-03-02餐饮服务人员 | 4-03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 | 第四大类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