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残疾人就业及就业服务工作简报2016年第1期

  2016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

  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了全面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和残疾人就业服务“十三五”任务目标完成,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要按照《全国残联2016年工作要点》和第30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以精准服务为手段,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实现就业增收。
  一、总体要求
  根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培训就业实名制统计数据,充分发挥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作用,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就业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利用市场以重点项目带动就业创业,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
  二、年度目标
  实名制城乡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30万人,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不少于10万人,农村实名制扶持新增从事生产劳动不少于10万人。
  三、工作任务
  (一)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1、按比例就业。
  各地要下大气力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向专设岗位招录(聘)残疾人,举办不少于1次国有企业招聘残疾人专场会。积极推动本地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如期在6月底前出台,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注意总结经验;加快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网上年审,以其为抓手,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做好岗位开发和预留、人员培训和推荐就业的衔接;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力度。
  2、集中就业。
  利用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网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渠道;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即将出台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制定省级盲人按摩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定向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政策;完善除税收优惠之外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扩大安置比例。
  3、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探索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每省至少建立2家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2个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各地要整合社会资源,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帮扶残疾人实现网络就业创业。开展“橙就未来”云客服项目,培训不少于20000人,实现就业不少于10000人;要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扶持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
  4、辅助性就业
  各地要结合“阳光家园”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摸底调查,省级全面完成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督导地市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落实辅助性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扶持力度,联系和建立生产劳动项目,吸纳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
      5、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各地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合作,全面掌握学生信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对求职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提供就业托底服务;加强对已就业毕业生的稳岗服务,确保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当年就业率达到70%以上。
  6、就业援助。各地要按照2016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围绕“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的主题,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实名登记认定、依托专项活动实施帮扶、跟踪回访等后续服务,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要把历年就业援助月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经常化、制度化。
  7、积极组织开展与扶贫项目相关的“种养加”及设施农业增收项目。扶持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对接与就业服务,做好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
  8、各地要根据中央打赢脱贫攻坚的部署和中国残联关于农村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分析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整合资源,加大精准扶持与精准服务力度,促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和生产增收。
  (二)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撬动就业
  1、各地要做好与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信息对接工作,建立培训平台管理员队伍,做好信息采集、录入、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利用平台做好职业介绍、产品推介、政务服务、培训众包等服务。
  2、各地要收集、整理残疾人生产和经营的产品,建立产品目录,通过就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推介,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优惠政策扶持,鼓励、带动社会优先购买残疾人产品,逐步建立残疾人产品品牌,有效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
  3、各地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新兴行业和企业信息,协调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就业项目,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
  (三)深入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继续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重点推进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就业服务。
  2、各地要根据五年内所有地市级机构、80%以上县级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整体推进实施方案并上报;2016年50%地市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片区和重点扶贫县级机构要结合脱贫攻坚重大部署,借机加强扶贫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机构,充实力量,履行职责。
  3、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新疆要按照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受中国残联的考核验收。
  4、各地要充分发挥省级中心的示范指导作用,按照相关标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规范开展残疾人就失业登记、信息咨询、职业能力评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逐步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
  5、各地要推广使用中国残联制定的相关就业服务标准,并加强业务培训。
  (四)转化实名制系统数据应用实效,开展精准培训
  1.各地要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和督导检查工作,完善制度,确保应录尽录;加强实名制数据的统计分析管理工作,并应用于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政策制定。
  2. 各地要积极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精神,根据实际,制定本地残疾人职业培训计划。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推进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残疾人,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为重点,全面开展有针对性、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开展云客服、电子商务、众包、微店等适合残疾人的“互联网+”项目培训;开展雇主培训。深化残疾人妇女手工编织就业创业工作,扩大规模,加大帮扶力度,提供各类精准有效的服务。
  3. 统筹培训资源,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帮助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接受免费的种植、养殖、加工业和手工编织等培训,确保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实现就业和生产增收。
  4. 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完善本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和评估标准,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对各级各类培训基地的认证、考核和评估机制,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自查、互查和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完成对各级培训基地的评估工作。
  5. 各地要加强机构队伍专业化能力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残联举办的业务培训;协调当地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指导、心理咨询、职业信息分析、雇主培训师等专项业务提升培训。组织参加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提升培训。
  (五)做好技能竞赛和职业能力评估工作,提升就业能力
  1.参加第九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所在省份要落实经费,专人负责,协调选手单位,做好选手的强化集训、表彰奖励、就业扶持、竞赛宣传和跟踪服务等工作,确保取得好成绩。
  2. 参加残联系统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省(区、市)要成立参赛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做好赛前选拔培训工作,加大竞赛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并协调本地人社部门,做好获奖选手的职业资格晋升、表彰奖励、就业跟踪和赛后技术总结工作。
  3.各地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选拔基层优秀选手,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
  4.各地要全面规范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工作。有条件的地市、县要建立和完善职业能力评估室,购买或研发物理测评工具;依托模拟工厂、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培训基地、就业实训基地等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系统开展残疾人职业评估。每省至少完成残疾人职业适应性评估1000例。
  (六)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协调发展
  1.各地要紧紧围绕盲人按摩“十三五”工作重点加强“资格证书”管理,规范做好证书审核、发放和年审工作,配合卫生行政、中医药部门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工作,中国残联将定期抽查各地资格证书发放及年审工作。
  2.各地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吸纳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业,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敬老院等社区服务机构开发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或购买服务,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鼓励和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各地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政策,促进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省要逐年落实“十三五”省会城市都要有一家盲人按摩医院的要求,今年要扶持开设盲人医疗按摩所8-10家。
  3. 各地要贯彻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规划,进一步发挥医疗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职业培训的作用,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工作。
  4.各地要完善、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方法和流程,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各地要加大对农村盲人的按摩培训力度,根据需求应培尽培;制定扶持措施,鼓励农村盲人按摩人员通过提供盲人按摩服务,实现就业增收。
   6.各地要继续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工作,按照考试相关标准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考务人员、考官队伍建设,严审报名资格,严格考试流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完成。新增计算机化考试辖区,要按照计算机化考试要求,着重做好考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考生培训工作,并积极承接全国其他辖区的计算机化考试工作。客观化试点考试的辖区要总结经验,加强培训,提前筹备,保障客观化考试顺利实施。
  7.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盲人按摩学会作用,完善内部机构和资源库建设。创办学会期刊、会员网上交流平台,加强与广大盲人按摩工作者的联络与沟通,促进学术成果的有效转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建立与境外学术组织间长期稳定的互访互动关系。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为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各类统计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三)各地要建立信息采集和上报制度,利用各种平台和手段,加强残疾人就业和盲人按摩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各地要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中国残联将组织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

关于中心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声明 | 留言板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京ICP备 120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