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黑龙江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016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下半年在全国残联系统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期间举办2016年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检验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带动各级就业机构人员刻苦研究工作方法,加强业务理论及服务技能学习,拓展服务群体,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指导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二、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由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办,安徽省残联承办。各地要认真做好竞赛选手选拔、培训及组队参赛等系列准备工作。
三、竞赛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下半年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赛期4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赛程安排:第1天报到及熟悉场地;第2天开幕式、全天竞赛;第3天上午竞赛,下午技术点评及闭幕式;第4天撤离。
四、竞赛内容及形式
(一)竞赛内容
1.案例分析与经验介绍
选手以亲身经历,深刻剖析个人在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介绍经验及不足,陈述个性化的工作创新内容。本环节竞赛在7分钟内完成。
2.必答题
设定2道必答题,由主持人提问,选手现场作答。范围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及重点业务知识(业务知识范围可参照情景展示环节所涉业务理论内容、《创新职业指导》教程中相关业务内容,以及近五年来就业服务机构新拓展的业务领域有关内容),难度适中,口述作答。本环节竞赛在3分钟内完成。
3.职业指导工作情景展示
设定工作情景,由参赛选手进行现场职业指导业务能力展示。选手运用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工作实践以及就业机构拓展的新领域业务(如职业能力测评服务、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等),在情景展示中,体现其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个性化解决问题方法和就业服务能力。本环节竞赛在8分钟内完成。
充分考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日常业务工作内容,以及针对残疾人、用人单位所寻求解决的突出问题等因素,工作情景范围将由诊断咨询、职业设计、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用人指导等5部分内容组成,届时选手将随机抽取某部分情景题目进行展示。
<1>诊断咨询
分析下岗失业者、从未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民工以及在职来访者等五类求职者的心理特征,寻找切入点,选择咨询切入方式,确定具体咨询手段,在短时间内为求职者针对职业准备、职业选择、职业适应、职业转换、职业发展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提供有效咨询。
<2>职业设计
通过了解来访者的职业取向,探究影响其职业取向的因素,并协助其进行职业取向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规划其职业培训目标和就业领域。
<3>职业介绍
了解求职者的求职意愿及困惑,帮助求职者掌握求职方法和技巧,并通过收集和提供空岗信息、招聘信息等来为求职者介绍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岗位。
<4>创业指导
澄清来访者意图,从人格特质和自身外在条件入手分析其创业条件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创业意识及创业方向指导。
<5>用人指导
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岗位需求,讲解残疾人就业政策,消除用人单位因求职者残疾类别及程度等因素所导致的用人顾虑,为其推荐适合该岗位的残疾员工;使用人单位针对残疾员工特点提供工作环境设施的改进和生活方面必要帮扶。
(二)专家点评
裁判在每位选手情景展示完毕后,进行2分钟内的业务点评。点评内容侧重选手通过竞赛所反映出业务工作和服务方式的亟需改进之处,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三)选手观摩
当日场次没有竞赛任务的选手可作为观摩者,结合专家评判解析,达到相互学习和提高的目的。
五、裁判和命题
竞赛裁判人员由主办单位选定,每个赛场设裁判长1人,裁判员4人。我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并制定竞赛标准、试题及评判细则,竞赛标准及可公开试题将提前印发各地。
六、表彰与奖励
(一)获奖名次
根据选手人数,分若干小组竞赛,每组11-13名选手。每组得分前6名(11人组取前5名)将取得获奖名次。
(二)表彰奖励内容
取得获奖名次的选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职业指导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
七、参赛名额
以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参赛选手限定2人,另申报1名领队。
选手参赛条件:辖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处级在职女干部可放宽至59岁),身体状况稳定。
八、报名及注册
各地参加全国竞赛活动的选手、领队要进行预先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由我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2012-2014年间以选手身份参加过两届(含)以上竞赛的就业机构工作者,原则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届竞赛活动。如省级就业机构已多次选派工作人员参赛,建议本届优先向地市或县区级延伸选拔。
各参赛代表队需按实际参赛人数缴纳注册费3000元/人。注册费全部用于承办地组织开展本届竞赛活动。
九、其他事宜及要求
(一)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及保障工作,同时要在有限时间内依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进行参赛选手的选拔和赛前业务技能培训。
(二)每个参赛单位指派一名联系人,并将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邮箱。
十、联系办法: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王宁 李明
电话:010-6806 0652 6806 0681
传真:010-6806 0622
E-Mail:limingtear@126.com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