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残疾人就业及就业服务工作简报2022年第4期

 

2022年第4期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4月6日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的重要指示,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进实现残疾人较为充分和较高质量的就业,各地按照2022年就业援助月通知要求,持续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同时启动“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成效显著;深圳市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对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残疾人创业、培训给出补贴和奖励标准;四川、山东、浙江、重庆汇聚社会力量,创新助残模式,成立助残就业创业公益联盟,共同促进残疾人更为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助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现选取部分省份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供各地参考借鉴。

 

 

 

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成效显著

各地按照活动要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乡村振兴局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就业困难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建档,组织开展培训、网络招聘、政策宣传,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创业促进工作。

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登记残疾失业人员家庭108899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58562人,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700次,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残疾人83574人,帮助登记残疾失业人员实现就业20411人(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人数6622人),帮助42491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

 

招用残疾人可获补贴和奖励

深圳市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可获补贴和奖励、残疾人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可获得培训费用资助…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近日,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用人单位每招1名残疾人,每月可获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15%奖励。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办法》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在岗工作,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所招用的残疾人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区(含新区,下同)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和奖励: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给予补贴;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残疾人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给予补贴;招用奖励,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残疾人,每月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岗位补贴,对在岗的残疾人,每人每月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的标准上浮20%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不包括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经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后,每超比例安排一名户籍残疾人且该残疾人实际上岗就业时间满一年(含一年)的,市残联给予1.2万元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经就业年度审核后,每超比例安排一名户籍残疾人就业,且该残疾人实际上岗就业时间满一年(含一年)的,市残联给予3000元奖励。

集中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连续在岗两年以上)就业总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连续在岗两年以上)就业总数5人(含5人)以上且属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机构、以培训残疾人为主(连续两年以上75%的培训对象均为残疾人)的培训服务机构可根据残疾人就业、培训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向区残联提出无障碍改造申报。经市残联评估、审核、现场验收后,给予无障碍改造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残疾人数量计算,每名残疾人5000元,每家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三年内不能重复享受。实际改造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改造费用补贴。

《办法》强调,各级残联应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情况和就业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对参加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出勤津贴、岗位津贴、职业训练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天30元给予出勤津贴;按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岗位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职业训练津贴;按照深圳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给予参加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

《办法》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安排残疾人在本市就业,且所安排残疾人在岗连续就业一年及以上,每安排一名残疾人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残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的,由区残联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并按照深圳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给予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残疾人创业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促进残疾人创业方面,《办法》指出,残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自创业实体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运营满一年的,在自主创业三年内可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1至2名残疾人创办并自主经营个体工商户、企业、社会组织的,给予自主创业残疾人3万元的创业补贴;对3名及以上残疾人联合开办且参与经营企业、社会组织的,以2人为基数,每超1人增加1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名残疾人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超过三年,或已享受本市同类补贴的,不得再申请或接受本项补贴。

《办法》明确,残疾人创办的企业、社会组织经各级残联批准,可免费入驻其主办的创业孵化平台。免费入驻期限不超过三年。鼓励单位和个人探索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市残联可遴选就业创业优秀助残项目,经市残联组织专家评审后,单个项目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配套资助经费,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

自主创业残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创业实体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通过互联网形式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可根据本人实际支出的网络平台管理费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市残联将定期举办残疾人自强及助残项目评选大赛,对获奖项目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资助(同一项目只可享有一次本项资助)。区残联对盲人开办并取得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的机构每年给予软件等费用补贴1万元。

三、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可获培训费用资助

在职业培训方面,《办法》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实习或毕业一年内见习,并与实习见习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实习见习协议的,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给予实习见习补贴;接受残疾人实习见习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见习补贴。单位和个人享受实习见习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

残疾人参加本市或就业地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培训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且累计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培训费用资助。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培训费用资助不可重复享受。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的,区残联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职业技能培训奖励在单一年度内按最高培训等级(资格)实行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此外,市残联将奖励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残疾人。根据残疾人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赛事级别和获奖情况,给予每个获奖项目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各级残联主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天30元综合补贴。各级残联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的力度。

《办法》明确,《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市户籍人员。

                               

 

 

凝聚各方力量 成立助残就业创业联盟

四川省

四川省残联联合省经信厅等14个省级部门共同指导,由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等9家省级单位共同发起,广泛动员120余家单位、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于2021525日,联合成立了四川省助残就业创业公益联盟

联盟成员单位积极行动,凝聚助残共识。组织承办10场残疾人励志主题演出,承办2021中国·成都国际康复福祉博览会,邀请108家机构参展,超过10万人次观展;组织残疾人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和2021年全省高校残疾大学生就业(实习)双选会暨残疾人励志演讲活动,提供3106个残疾人岗位,52家高校的500余名残疾大学生参加;组织第二届麻辣天使川渝残疾人新媒体营销大赛,覆盖全国163个直辖市,培训631名残疾人;打造京东折翼天使电商平台,帮助近百名残疾人销售超万件产品,实现就业增收。

 

   山东省

2021322日,由山东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主导,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发起的“山东省助残就业联盟”正式成立。

“山东省助残就业联盟”是由400余家爱心企业机构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助残就业组织,该联盟的成立,进一步丰富了助残就业的社会化手段,极大提高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动员能力。在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指导下,组织山东省暨济南市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300余个就业岗位,630余名残疾人应聘。成功举办2021年“齐鲁残疾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设置了5大类12个项目,全省17支代表队的225名选手和裁判、服务保障人员等共500余人参加。联盟在履行社会义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营造扶残助残社会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聊城、东营、临沂等市参照省就业联盟成立路径,相继成立了市级助残就业联盟。

浙江省

2021年12月2日,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在杭州召开。浙商总会与浙江省残联签署《推动残疾人共建共享共同富裕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浙商总会将与浙江省残联共同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基金的扩展和完善、共同推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企业联盟、共同倡导企业家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新风尚、共同支持企业创办或运营管理残疾人服务机构、共同推动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共同鼓励企业参与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共同倡导扶弱助残积善的企业文化、共同推动科技助残、共同完善工作机制。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浙商助残共富爱心联盟”首批20家成员单位,共同倡议全省广大浙商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开展爱心公益行动,争做助残共富先锋表率;积极推动高质量就业,贡献助残共富“硬核”力量;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绘就助残共富和美图景;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形成助残共富温暖风尚,携手帮助广大残疾人兄弟姐妹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美好生活。

重庆市

依据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及市残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经过广泛走访调研后,决定成立助残联盟。

在2021年国际残疾人日期间,联盟正式成立,截至目前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机构达150余家,开发适残岗位946个。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助残联盟的宣传力度,扩大联盟的规模,提升联盟的知晓度、知名度、美誉度;加大适残岗位的开发力度,走进用工单位举办多场专场雇主培训及招聘会,提升联盟作用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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