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黑龙江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要求,并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定于2018年第四季度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宜生到家杯”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残疾人特殊潜能,顺应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技能人才用工需求,拓展残疾人就业领域,提升就业层次。引领广大残疾人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新理论、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残疾人走技能成长成才之路,实现脱贫奔小康。
一、竞赛组织
“宜生到家杯”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为国家级二类竞赛。由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河南省残联具体承办。设立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宜生到家杯”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有关竞赛的重大事项。组委会设立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赛日常工作和技术工作。各参赛单位应组建竞赛工作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选手选拔、培训及组队参赛等系列准备工作。
二、竞赛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第四季度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赛期4天。其中:报到及理论考试1天,竞赛1天,评判、技术点评及闭幕式1天,撤离1天。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培育高技能人才、接轨国际技能赛事为目的,设置以下2个竞赛项目:
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
商业摄影师(商业摄影)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裁判人员统一制定竞赛规则。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要求为基准,并参照相关行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竞赛试题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分值比例大致为2:8。竞赛标准及可公开部分试题内容将提前公布。
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期间,将同时举办残疾妇女手工制作类竞赛交流活动和年度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交流活动(有关参赛名额及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四、参赛名额及条件
(一)参赛名额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单独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选手不超过6人,其中每项不超过3人(竞赛承办省每项可增加1人)。
代表队选手与工作人员数量原则按4:1配备。
(二)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要求从竞赛项目所涉行业(在线零售、软件、制造、居民服务业等)从业人员或培训后待就业人员中选拔产生,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10月10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身体状况稳定。
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报名参赛。
选手要求拥有参赛省户籍。如户籍所在地非所属参赛省,需在本省持续工作达3年以上(含)并提供相关工作履历或创业证明。符合年龄要求的省内在读残疾学生准许报名参赛。
五、竞赛奖励
组委会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表彰相关规定,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奖励原则
本届竞赛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范围
1.取得各竞赛项目获奖名次(前8名)的优秀选手。
2.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
3.未获得名次,但表现突出,创意独特,体现顽强拼搏和奋发向上精神的优秀选手。
4.在竞赛组织和参赛期间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三)获奖名次和团体积分
1.获奖名次:各项目取前8名。
2.团体积分办法:
各代表队团体积分为本队参赛项目获奖选手积分总和。其中各项目第1名积10分,第2名8分,第3名6分,第4至8名依次递减1分,未取得竞赛获奖名次的选手不计入团体积分。团体积分仅限于电子商务和商业摄影两个项目。
(四)奖励内容
1.对各项目全国竞赛取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 各项目取得竞赛获奖名次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杯;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3.竞赛组委会设立拼搏奖、优秀技能奖等,对未获得竞赛名次,但技能突出、表现优异的参赛选手颁发证书与奖牌,给予表彰奖励。
4.竞赛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团结协作奖和道德风尚奖,对在竞赛组织和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证书和奖牌,给予奖励。
七、其他事宜及要求
各地残联就业中心要认真制定竞赛筹备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竞赛系列组织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备赛,务求工作实效,认真组织选拔和赛前强化培训。加大赛前赛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技能竞赛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的特殊推动作用,树立模范典型,引领广大残疾人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深入钻研职业技能、全面提升整体素质。积极协调本省参赛选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合理制定赛后获奖选手职业资格晋升办法。
八、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宁 李明
电话:010-68060652 68060653
传真:010-68060622
E-Mail:limingtear@126.com
附件:1.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竞赛项目标准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准对照表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8年 7月 4日
附件1
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 强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袁 芳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孙立忠 河南省残联副理事长
委 员:刘 京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郭 奎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王鸿飞 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金政 北京宜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负责研究确定竞赛总体方案,协调解决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竞赛各项工作。
筹备期间,组建以河南省残联为主的筹备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筹备和实施工作。竞赛期间,筹备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自动转入组委会,统一组织竞赛活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 宁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成 员:吕建峰 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明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干部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提出筹备和组织工作安排建议,落实组委会议定事项,承办组委会领导交办事宜,联系河南省筹备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并指导、督促其落实筹备组织工作。
组委会根据竞赛筹备组织工作进程,还将适时设立竞赛评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赛技术、监督、评判等工作。
附件2
竞赛项目标准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准对照表
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应项) | ||||
竞赛所涉职种名称 | 竞赛项目名称 | 细类(职业) | 小 类 | 中 类 | 大 类 |
电子商务师 | 电子商务 | 4-01-02-02电子商务师 | 4-01-02销售人员 | 4-01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 | 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商业摄影师 | 商业摄影 | 4-08-09-01商业摄影师 | 4-08-09摄影扩印服务人员 | 4-08技术辅助服务人员 | 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