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区)残联、北部新区残联办事处:
根据中国残联和市残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将举办全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重庆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重庆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检验和提高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信心,为2015年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人才,促进残疾人就业,特制定此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14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赛地点。
三、竞赛组织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重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竞赛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周 鸣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主任:彭美云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雷建平 市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主任;
马占山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三)主办单位成立竞赛裁判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设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四、竞赛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中级工)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我们拟出了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4 个大项12个小项(见附表1)。竞赛标准可参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标准》(见附件5)。
五、报名条件
(一)参赛选手应具本市户籍;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在就业年龄内(男18-59,女18-54岁);
(四)身体状况稳定。
六、竞赛程序安排
(一)各区县接到通知后,在8月底以前完成参赛人员的摸底工作,初步确定本区县参赛人员名单。
(二)9月底以前完成区县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并向市残联填报《重庆市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重庆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区县代表队领队及工作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3、4),市残联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备案审查。
(三)10月由各区县组织对选拔出来的选手进行专业培训,培训经费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四)11月市残联和市人社局组织全市集中或分片区进行现场竞赛,以确定选手成绩。
七、竞赛奖励
(一)竞赛各单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三名。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选手奖励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奖金。
(二)单项获得第一、二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则不再重发)。
八、竞赛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残联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选拔,确保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二)竞赛以各区县(自治县)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2人,每个区县(自治县)最多上报两个小项。各代表队除参赛选手外,限派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
(三)竞赛不设理论考试,只以实际操作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四)本次竞赛每名选手限报1个竞赛项目。
九、经费保障
竞赛期间的场地租赁费、耗材费、代表队食宿费、选手误工补贴、证件及奖金等由市残联负责,从市级残保金中列支。人员初选费用、区县组织技能竞赛费用及代表队来回交通费等费用由所在各区县残联负责,从区县级残保金中列支。
十、联系方式
市残联:何 谊 电话63600193 手机13983065806
电子邮箱:410764237@qq.com
市人社局:
附件1:重庆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附件2:重庆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3:重庆市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
附件4:: 区县(自治县)代表队领队及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5: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