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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盲人就业提质增效出新政

近日,济南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了《关于促进盲人就业推动济南市盲人按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安置盲人就业扶持标准进一步提高,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与全市标准化建设的盲人按摩机构可获资金扶持。该政策的出台,将更有力的稳定和促进盲人就业,提升盲人就业质量,打造更亮眼的济南盲人按摩品牌。

《意见》中的盲人扶持范围将原政策的济南市户籍扩大至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扶持金额也由原先的5000元提高至1-1.5万元。

《意见》中明确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稳定经营一年及以上的按摩机构,安置具备本市户籍或申领本市居住证的盲人按摩人员,每年给予机构1万元的资金扶持;全市正式招录(聘)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的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盲人医疗按摩所(诊所),安置一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每年给予机构1.5万元资金扶持。

此外,《意见》中指出,要对全市盲人按摩机构进行盲人按摩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化打造,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盲人按摩机构“五化、六统一”(全市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数字化、社会化发展;统一门头标牌,统一LOGO标识,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按摩用品,统一服务规范)。对参与标准化建设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或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进行一次性打造。其中,按摩机构安置盲人按摩人员1-2人的,按照2万元标准打造;安置盲人按摩人员3人及以上的,按照4万元标准打造。与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化打造的盲人按摩机构,从次年起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每安置一名盲人按摩人员3000元的标准配发资金,用于标准化提升,购置统一服装、按摩用品、开展人员培训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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