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指导中心
全国残联系统就业服务机构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精神,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全国残联系统就业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截至2010年,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3127个,
    其中省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3个,市(地)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669个,县(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425个;部分街道和社区开始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站(所)。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设有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各种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基本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四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
——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近3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1127名。其中职业指导师996名、心理咨询师78名、职业信息分析师53名。
    二、任务目标
    以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标准,强化就业服务人员政策法规、专业知识、职业指导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
——2015年前,完成对东部发达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中西部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50%以上得到培训。逐步实现持证上岗。
——到2020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高级职业指导师达到20%,中级达到50%,初级达到30%。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各省5年内至少建立1个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示范培训基地,培养残疾人职业指导管理型人才。
——做好基层(社区、乡镇)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专职委员)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一万人,推动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三、主要措施
1.中国残联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培养高级职业指导人员为重点,每年定期举办市(地)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骨干人员参加的高级职业指导师培训班,示范指导全国培训。
2.各省残联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大力开展市(地)级以下职业指导人员高、中、初三级职业资格培训,将培训工作制度化,并纳入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目标考核。市、县两级要积极组织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3.加强对基层(社区、乡镇)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师资培训,通过远程培训等方式,对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进行一次岗位培训,积极推动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工作标准和服务流程,将就业援助、社区就业服务等工作与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专职委员)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服务。
4.积极组织国、境外培训,引进国外智力,开展国际交流,提高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业务骨干人员赴发达国家和地区考察,学习国外先进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职业指导理念及职业能力评估方法。
    四、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1.逐步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人才培养、考核机制。规范专业培训教材,制定考评考核规范,推动地方建立就业服务指导人员准入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表彰。
2.指导各省制定本辖区的培训规划,逐步建立就业服务机构人员专业化培训基地。以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为重点,提高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一批懂专业、适应残疾人就业服务需要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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