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残疾人就业及就业服务工作简报2022年第11期

 

2022年第11期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21228

 

 

一、中国残联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研究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部分省(区、市)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三、山东省创设安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取得明显成效

四、东莞市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工作经验

 

 

中国残联

10月27日,中国残联召开第四季度残疾人就业工作专题调度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落实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理事李庆忠、杨洋出席会议,教育就业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按摩医院和各专门协会、基金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五个牢牢把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指出,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体现了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重视与关怀。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贯彻落实二十大会议精神与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同时,要把宣传二十大会议精神和残疾人就业宣传年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助残就业氛围。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要求,认真抓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项目推广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基层落地见效,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高质量完成第四季度各项任务,谋划好明年的重点工作,奋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取得新的成绩。

辽宁省

近日,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举办主题为“联企携手助残 匠心温暖辽沈”—残疾人就业政策分享活动,邀请30余名企业代表参与。本次活动是省残疾人服务中心积极落实国务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的又一创新举措,旨在调动更多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作用,为残疾人就业搭建更多平台,拓宽就业之路。通过举办政策分享活动,扩大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促进用人单位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营造了助残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黑龙江

12月15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启动2022年度就业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活动紧扣各类企业急缺用工和广大群众就业创业急难愁盼问题,以务实的举措服务群众、温暖民心,坚决打赢第四季度就业创业攻坚战。按照活动安排,将陆续启动就业服务进基层系列活动,开展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煤城、走进乡村、走进边境等联合招聘专题活动,举办线上招聘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线上招聘不停歇、不断线、不打烊,全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用人单位和求职群众提供暖心服务,纾解就业创业困难。

福建省

11月25日,福建省国资委、省残联联合举办省属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宣讲会。18个省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活动就如何做好省属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工作作了动员,宣讲了组织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本省安排残疾人就业奖补、接纳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等政策,并确定于2023年1月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期间举办省属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山东省

山东省滨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并于12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二十条措施》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系列部署要求,创新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内容和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指导滨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文件。文件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设置、招考招聘等系列要求,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切实发挥好安排残疾人就业“带头”作用;提出了发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务派遣、辅助性就业、盲人医疗按摩、灵活就业等残疾人就业形态的具体措施;将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和评先树优约束事项,规定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进一步强化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的法律责任和政策约束

湖南省

12月12日,湖南省残联召开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专题部署会。要求各地残联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为抓手,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协商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各环节各项工作。并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建立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与党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国资委等部门之间充分会商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二是要建立好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关爱服务机制,统筹好各类资源,进一步增进用人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三是要宣传好残疾人就业政策和先进典型。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带动全社会共同帮扶残疾人就业,引导更多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责任。四是要建立舆情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相关情况的监测研判,积极应对解决可能出现的舆情问题,防止恶意炒作,化解信访风险,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广西自治区

12月13日,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中心与广西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助残就业创业领域开展密集合作,携手探索“企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新路径。计划到2024年,在全区开设不少于230个圆梦家园快递驿站,为至少362名残疾人提供快递服务岗位和云客服岗位。截至目前,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区开展了人员摸底、岗位开发、宣传发动等工作,一期实验阶段促成南宁、柳州、崇左、百色等市建成“圆梦家园”驿站累计61家,“云客服”帮助就业29人,共吸纳90名残疾人朋友及家属就业

海南省

11月25日,以“青春无悔、奋斗正当时”为主题的海南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成功举办,活动邀请19家省内企业提供了324个就业岗位,共有130多名残疾人求职者到现场参加,现场收到求职简历102份,达成就业意向20人。本次活动由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共同联合举办旨在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做好海南省残疾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精准就业帮扶工作。

 

 

 

 

四川省

12月9日上午,由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国资委、省经济合作局、团省委共同主办的四川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励志报告会、专场招聘会在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举行。副省长罗强出席会议,为获得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学生代表颁发荣誉证书,与重点群体毕业生代表亲切交流,赴现场巡查全省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共组织36家企业(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吸引了四川农业大学包括残疾学生在内的近千名毕业生参加。从12月9日至12月31日,招聘会同步在四川公共招聘网线上开展。

 

 

 

 

山东省创设安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明确将农村残疾人等群体作为主要安置对象。山东省残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统筹岗位开发,规范组织上岗,加强日常监管,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支持体系。

目前,全省“帮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48834名残疾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883人,乡村公益性岗位45951人;“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24837人(含残疾人亲属),两类公益性岗位安置总人数占全省安置总量的10%以上,有力促进了困难残疾人就业增收。

二、主要做法

(一)主动融入大局,科学制定政策。组织各地残联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残疾人就业情况,主动与人社部门对接,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推动将残疾人列入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同时,组织各地残联全面摸排掌握当地残疾人就业需求、技能培训、岗位胜任等情况,综合考虑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和资金承受能力,初步确定当地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公益性岗位类型、安置对象和数量、岗位职责和要求、工资待遇等事项。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职责数量、人员条件、工资待遇、开发管理等标准要求,指导各地残联稳妥有序、精准有效安置残疾人上岗,切实兜牢残疾人就业民生底线。

 (二)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创设岗位。一是创设“帮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在村(社区)残协设立专职委员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本村(社区)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从事残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系服务残疾人,帮助落实辖区内各类扶残惠残政策。二是创设“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在每个“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设立不少于2个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协助运营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如康家园”服务水平;在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设立助残照护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残疾人的近亲属或邻居,采取“一对一”服务方式,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代办等照料服务。各地创新办法、丰富方式,开发了一系列富有特色、成效明显的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滨州市沾化区残联招录2名残疾人大学生作为县级残联公益性岗位,博兴县残联招录11名乡镇(街道)残联协管员;东营市垦利区开发一批沿海宜居促进员、沿海生态巡查员,利津县开发黄河巡河护滩综合管理、老街长巷公共服务等特色岗位;临朐县首批设置122名重度残疾人护理员乡村公益性岗位。

(三)注重规范管理,有序组织上岗。将公开公正、精准严格、劳动致富的理念贯穿始终,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益性岗位残疾人考核管理,引导他们积极履职、认真尽责。一是精准组织培训。积极探索“定制化线上学习+线下技能培养”培训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尽快到岗到位、开展工作。二是强化督导考核。配合主管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情况,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采取不定期督导方式,对照岗位职责全面考察服务质量,采取扣罚、警告、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对不称职的重新选聘。三是创新数字管理。利用全省公益性岗位信息APP,实施岗位开发、招聘全流程“云”上办理、“链”上管理,实现残疾人线上智能选岗、人岗实时对接。淄博市临淄区创新“五个明确、六化提质、八步上岗”工作法,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申请安置各个流程、标准等一目了然、环环相扣,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山东省残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持续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残疾人照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使用,创新开发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公共设施管护、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城市公益性岗位,推动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创设安置工作提质增效,力争“十四五”期间公益性岗位安置不少于10万名残疾人或亲属就业,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

 

 

 

东莞市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工作经验

 

东莞市高度重视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全省率先探索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工作,并纳入2022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民政局、总工会等部门协同支持。试点工作以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专业化为主线,以科学设置服务标准、培训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人才、扎实开展专业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政府(残联)-机构-企业-残疾人四维一体服务机制。在推动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培训40名持证上岗的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为124名残疾人开展入户摸底调研、职业指导等服务713次,为75名残疾人提供岗位推荐服务171次,已成功就业残疾人63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加强领导,搭建工作框架

成立东莞市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依据《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制定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标准和成立工作督导机构。

 

二、多方论证方案和标准,提升科学性与可行性

积极与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部门、省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就试点工作方案和标准、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上岗资格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问题进行研讨,并与广东省劳动学会合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制定符合东莞实际的工作标准,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精准选定试点的机构与对象

通过邀请各镇街(园区)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东狮子会东莞代表处、社会服务机构以及有意向参与试点的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参加项目说明会,对试点工作进行详细介绍;主动对接市民政局社工科,在全市社工联络信息群发布试点工作宣传讯息,征集有意向参与试点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评估审核,确定1家督导机构、3家社工机构作为承接试点工作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

以在线报名参与的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试点工作镇街(园区)的残疾人为重点,结合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入户调研摸底掌握的情况,最终确定120名试点服务对象。

四、建立培训考核、工作督导机制,提高专业化水平

(一)梳理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在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税务局等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汇编,供残疾人就业辅导员、社会服务机构、各镇街(园区)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以及聘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等,便于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充分熟悉了解东莞市残疾人就业情况。

(二)举办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班。邀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有关专家解读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种申报、职业标准构建为参与试点工作的督导机构工作人员35社会服务机构学员授课全面了解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的工作特点和技能要求

(三)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考试。研发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模拟题库,组织开展两次残疾人就业辅导员线上考试,择优录用了40名成为就业辅导员,并制发工作证。

(四)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制定《2022年东莞市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执行计划》,建立督导工作月度例会机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反馈总结,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开发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工作(手机端)数智化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管理”“辅导员培训”“过程管理”等功能,实现服务内容可量化、服务过程可视化、服务操作便捷化、督导过程动态化、项目管理数智化。

  • 多形式开展服务,助力残疾人成功就业

设立专门的职业能力评估场所,提供评估设备,免费为求职残疾人提供职业能力评估服务。发挥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在残疾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动员服务对象参与“残疾人就业云聘会+直播带岗”的招聘活动,指导帮助服务对象学习搜索职位、投递简历。组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及服务对象、残疾人家属共17人赴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参观交流。目前共有3名残疾人入职12345热线中心。社会服务机构、就业辅导员将与12345热线中心等单位加强联系,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

  • 总结试点经验,深化工作成效

(一)举办全国首个基层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主题为“精准帮扶,助残筑梦”的东莞市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树立行业榜样标兵的良好效益。

(二)扎实推进宣传。召开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总结会,表彰在试点工作中积极作为、表现突出的辅导员、残疾人服务对象以及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等,总结服务试点工作的经验,为明年继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员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拍摄专题宣传片,向社会讲述辅导员与残疾人服务对象的就业故事。

(三)做好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研究工作。东莞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项目依托试点工作开展相关标准化体系研究,申报《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三维一体”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课题,获得中国残联研究课题(国家级课题)立项。东莞市残联将做好试点研究,总结经验模式,形成研究成果,为该项工作在全国推广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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