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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的通知
 
                                    残联厅发[201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的要求,参照国家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经中国残联批准同意,从2012年起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试点工作,此前,《关于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各地。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试点实行一类和二类两级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由于残联系统继续教育尚未形成体系,试点期间,一类继续教育学分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二类学分为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为了促进省级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同意,制定了《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该“指南”结合盲人教育的特殊性,将相关中医理论与盲人医疗按摩临床培训相结合,较合理的安排了培训内容及方式,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尽快组织实施省级继续教育培训。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2726

 

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试行)

为贯彻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盲人按摩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促进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加强盲人医疗按摩培训力度,增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技能水平,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队伍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订了《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

一、目的

通过继续教育科目学习(含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下同),使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整个执业过程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为促进盲人医疗按摩事业发展,平等参与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内容和形式

在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试点工作期间,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原则,各省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协调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根据《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课程设置目录》(附件),参考国家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方式,适时组织省级继续教育培训,颁发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试点期间的继续教育形式以培训班和会议为主。

三、学时(学分)计算

试点期间,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学分根据《关于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暂定为24学时15分,各省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可协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实际培训学时,颁发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附件:《省级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课程设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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